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试卷管理工作,在学校原有试卷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做如下
补充规定:
1.“考试试卷命题审核表”中取消“教务处审核”一栏。请各院(部)主管领导、系(教研室)主任在审核试卷命题时,严格审核试卷文本的规范性,更要深入把关命题的质量。
2.“空白试卷”不需存档。
3.申报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组,需单独提交“长春大学本科考核方式改革课程学生成绩汇总表”,并用A4纸打印装订在“考试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书”中。系统中成绩录入时,设置比例分别为:0、0、100%,在期末成绩一栏中录入折合后的最终成绩,系统会自动生成总成绩。
“命题审核表”、“长春大学考试试卷及成绩分析报告书”封皮、“考核方式
改革课程学生成绩汇总表”请在教务处群共享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考务科,电话:8525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