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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制度    
长春大学经济学院教学进度表编写要求
2016-11-23 15:05   审核人:

为了加强本学院教学过程管理,使本学院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更加规范,根据学校关于教学日历检查标准,特制定以下要求:

1.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具体确定每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讲授、实验、课堂讨论、作业等),安排课外自学、辅导、作业、时间等教学环节,提出教学和学习要求。

2.教学进度表按照顺序编写每次课2学时,内容摘要按照章、节顺序编写。

(1)章节编排格式统一为:

 

                       

(2)“习题课”或“上机课”要有明确的内容摘要。

3.在目的和要求中,应按照“了解…,熟悉…,掌握…”的格式表述,要避免没有具体知识点的高度概括(抽象),如“理解基本概念”,“掌握基本方法”“提高应用能力”等描述。

4.在封面填写时各系统一:金融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避免出现“金融、金融学、金融学系、金融系”等不统一的填法。职称填写统一,如:某某(副教授),班级填写统一,如:金融15405-6。

经济学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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