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期校级重点学科
建设工作总结验收的通知
第二期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各重点学科带头人带领下,在全体学科成员共同努力下,历经4年的建设,学校顺利通过了硕士学位立项建设验收,3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均通过了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验收,重点资助学科、重点扶持学科的建设水平也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了较大的提高;为总结建设经验,考核建设成果,为第三期校级重点学科建设打好基础,学校拟对第二期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进行总结验收。
一、总结验收原则
依据《长春大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长大科字【2009】1号)、
《长春大学校级重点学科考核办法》(长大科字【2009】4号)、《长春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考核办法》(长大科字【2009】5号)等文件规定进行总结验收。
二、总结验收的范围和方法
1、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已通过了省学位办组织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验收。此次验收视为通过,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重点学科验收。
2、校级重点资助学科、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及校级重点扶持培育学科对本学科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3、校级重点资助学科、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及校级重点扶持培育学科各研究方向对本方向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3、校级重点资助学科、校级重点扶持学科及校级重点扶持培育学科带头人及研究方向负责人对本人的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三、总结的具体内容
(一)学科工作总结
1、学科研究方向的确定和调整情况。
2、学科梯队成员的培养和调整情况。
3、学术活动和学术研讨会开展情况。
4、学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等科研成果完成情况。
5、学科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对本学科及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建议。
(二)学科带头人总结
学科带头人就自身起到的带头作用、自己所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等科研成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三)学科研究方向工作总结
1、本研究方向的确定和调整情况。
2、本研究方向梯队成员培养和调整情况。
3、学术活动和学术研讨会开展情况。
4、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等科研成果完成情况。
5、本方向建设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对本学科及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建议。
(四)研究方向负责人总结
研究方向负责人就自身起到的带头作用、自己所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等科研成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四、总结的具体程序
学科建设工作总结在学科所在学院进行,召开由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学院学科建设总结大会,校学科建设发展处有关人员参加,由学科带头人和研究方向负责人代表学科和研究方向进行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交学科建设发展处。学科建设发展处根据学科的建设情况依据《长春大学校级重点学科考核办法》和《长春大学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及学科研究方向负责人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给出考核结论。
四、请各学科将学科及各方向建设工作总结于2013年3月15日16:00点前打印一式两份上交学科建设发展处。
学科建设发展处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