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长春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转换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学院讨论,拟确定学分认定人员名单如下,具体详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期三天,欢迎全院同学提出异议,反映情况和问题。举报电话:85250305。公示截至日期:2017年1月6日。
经济学院院办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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