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方法,也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其中考试命题的标准化和科学化是核心和关键。为使考试真正发挥评价与导向的双重作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保证考试质量,加强命题工作的管理,使命题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范。
一、命题原则
试卷内容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覆盖教学大纲中的重点内容和主要知识点,在对考核的知识点、难易程度、题量、题型、覆盖面等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视培养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导向性。不得随意缩小命题范围、降低考查深度和广度,不得出偏题、怪题以及学术界有争论的试题。
二、命题具体要求
1.题型多样化
题型要多样化,客观性试题,题型以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为主;主观性试题,题型以计算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为主。可根据课程不同特点,确定适合的题型。
2.题量适当
题量要适当。题量宜多不宜少,题目宜小不宜大,试题量应掌握在中等水平的学生2小时完成为宜。
3.难度和区分度合理
试题要有适当的难度和较高的区分度。基本要求题目一般应占试卷的80%左右,综合性、思考性、有一定难度的题目占试卷的20%左右。
4.内容科学、规范、准确
试题内容要题意明确、科学、合理、不超纲;文字通顺,表述准确、严密,标点符号无误;图表绘制规范、标准;分数准确。同一试卷内不能出现相同或相近内容的试题。
5.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明确
答案准确、简洁、规范,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计算题按步骤标明得分,简答、论述、作文等试题的答案要有要点,并按要点标明得分。
三、命题方式
命题工作由系主任负责,指定教学水平较高、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负责。命题方式可采用试题库组题、课程组命题、主讲教师命题等。无论以何种形式命题都要同时编制难度相当的A、B、C三套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均要求电子文档),三套试卷及近三年内同一门课程的考试试卷中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经院严格审查并填写《长春大学考试试卷命题审核表》后,由院主考随机指定一套作为期末考试卷,另两套作为学期补考试卷。
四、考核方式
考试课程可根据各门课程的特点,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上机考试及其它形式进行。命题人员应依据不同考试类型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学校鼓励积极开展考试方式的改革。
五、命题的文字及格式要求
空白试题纸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试卷题头要求用楷体四号字(包括学年学期、课程名称、试卷类型、专业年级、考试方式)。
2.各大题标题,如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等,一律使用黑体小三号字。
3.试题内容一律使用宋体小四号字,题与题之间须留答题空间,字间距使用默认标准间距。
4.题号依次为:一、二、三、……;1、2、3、……;(1)、(2)、(3)、……;。
5.要在试卷页码处标明共几页、第几页。
6.试卷一律用B4白纸打印。
经济学院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