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经济学院教研与科研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15:04


为了调动经济学院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我院教研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推动教学改革深入发展,特制定以下工作规范: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积极探索教育和教学规律;每学期安排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活动,并进行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改革研究等教研活动。

2.积极进行教学改革研究。主动承担或立项教研课题的研究与实践、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参加教学研究学术活动,积极主持或参与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积极参加教学基本建设活动。积极推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工作,并积极指导学生参加课外创新实践活动。

4.明确科研方向,制定科研计划。根据校、院的科学研究规划,结合本专业的特点,以及地方经济发展实际情况,明确研究方向,选择科研课题。

5.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积极撰写学术专著或学术论文,积极申报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横向协作科研课题。

 

 

经济学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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