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诚信考试意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12月10日—12日,我院在综合楼A区,以专业为单位召开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考风考纪会议。会议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主持。
会上,各级辅导员老师针对全国英语四、六级,期末考试相关安排,带领学生学习了《长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长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让学生充分认识了考试违纪后果的严重性,同时要求学生在考试中,带好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不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服从监考老师安排,不出现任何违纪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
会后,各年级辅导员组织学生逐一签署了《诚信考试承诺书》。
会议的召开,使学生更加明确了考试的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对增强学生诚信考试意识和提高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具有重要作用,希望同学们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要求并且取得优异成绩。
诚信教育——温馨提示
再次提醒各位同学:
01考生须按时进入考场,且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三证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若证件丢失,考生需在考试前到学院开具相关证明。
02考生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可存储设备进入考场,否则依据《长春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认定处理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03考生必须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当考试时间结束时,立即停止答卷,并有序上交,禁止喧哗。
04严禁考试违纪,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无效。
05诚信考场,是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最后,希望同学们行动起来,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合格大学生,让舞弊远离校园,让诚信常驻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