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关于2015年元旦及寒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2日 14:37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日程的安排,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收尾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和顺利开展,现将2015年元旦、寒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安排
   为欢度新年,经学校研究决定,元旦放假时间为:1月1日(星期四)至1月3日(星期六),由于元旦后已进入考试周,所以不进行教学工作周调休,1月4日正常上班。
   二、寒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至3月8日。
   2.学生开学时间及相关安排:学生上课时间为2015年3月9日(星期一)。学生返校注册时间为3月7日(星期六)。
   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的补考(缓考)工作将于2015年3月7日至8日进行,请全体学生务必在假期期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成绩。参加补考和缓考的学生务必于3月5日返校领取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教工假期自2015年1月10日至3月5日,3月6日开始上班,3月6日至3月8日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上班时间为8:00—15:00。3月9日开始按照长春大学作息时间表正常上、下班。
   三、寒假假前和假期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协助教务处做好新学期教师配备、教材供应、教室调配等教学准备工作,落实好放假前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登记和开学前学生补考的有关工作。
   2.全校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切实关心师生生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3.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相关部门要对学校安全、防火等项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加强安全保卫,采取防火、防盗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保卫处要落实好假期夜间巡逻工作,保证节假日期间的校园安全。
   4.职能部门、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离校工作,加强学生寒假安全教育,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住宿、饮食及管理等工作,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场所,确保学生平安顺利地度过寒假。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好假期社会实践调查活动。
   5.后勤部门要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的防寒、供暖及有关设施的维修工作,做好假期校园卫生,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确保假期及新学期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值班要求
   1.假期休息期间,学校办公室、后勤处、计财处、保卫处、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各教学楼和各公寓楼每天要安排人员值班。各单位值班人员名单于12月20日前分别报学校办公室行政科和保卫处。校部机关其他部门要参加学校总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尽职尽责,不得迟到、早退或空岗。保卫处负责检查值班情况。 

 

                                                      长春大学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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