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我校获得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和资格:
1、2013年我校获得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所有参加结项的项目需通过中期检查。
二、项目结题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连同结题论文、创业成果报告;同时提交项目研究过程中的各类辅助研究材料、图片及其他多媒体材料和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各学院将以上材料及《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于11月19日前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结项答辩定于11月26日,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家委员会审议项目论文或创业成果报告、实验操作演示、辅助研究材料等,并进行评审,对通过的项目个人或团队颁发结题证书,并对项目总结报告做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评价等级。
对于项目研究成果被专家委员会判定为“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并延期结题(不超过6个月);如仍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结题者,学校将停止项目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收回剩余项目经费。
四、项目经费可在资助额度内报销,具体报销流程由学生提供发票并签字后,由指导教师按《长春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规定报销。经费使用范围参照《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五、中期检查补答辩组织安排
学校为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组织中期检查补答辩,时间定于10月2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补答辩或不能通过补答辩的项目将被终止。
参加补答辩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将纸制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以项目编号命名,如2013SJ007.doc)于10月24日11:00交到学院办公室,14:00前由学院统一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生另需准备5分钟PPT进行中期检查答辩,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长春大学2013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2、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
3、长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请到长春大学教务处网站(http://jwc.ccu.edu.cn/)和长春大学本科生实践创新网(http://sjcx.ccu.edu.cn/)下载。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4年10月15日